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并将材料目录粘贴于申报袋正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表内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破格申报的,需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申报”字样。
2.《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用A3纸打印)一式2份以及电子版。
3.破格申报人员填写的《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2份。
4.专业能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下同)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5.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打印并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1份;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关部门出具的业绩认定证明材料。
6.理论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
7.本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公示材料证明(见附件5)审核记录表(见附件6)原件各1份;
8.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1份。申报材料中,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论文著作须注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或出版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课题)科技成果、表彰奖励等,须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并注明任务下达(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次)工作学习简历有职务、岗位、学历变动的,须分阶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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