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

2018年贵州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贵州人社局 2018年1月25日
导读: 2018年贵州高级经济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2月5—9日,材料报送地点: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2114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省首次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7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7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72号)(以上申报评审条件可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http://link.233.com/11414/zdly/zyjszcpp_56793/zyjszwps/)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组织申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职称政策宣传解释力度,认真做好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2018年1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社部门批准延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二)其他条件

1、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应按期审核,凡未按照审核的,不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根据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文件精神,不再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岗位需要自主确定相关要求。

3、申报人员应完成以“大数据”为主题的公需科目培训,未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或同级转评。

二、材料报送

1、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4、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佐证材料(可不提供);

5、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佐证材料(可不提供);

6、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

7、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身份证(复印件);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年审页,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岗位聘任证书(含续聘页,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佐证材料(学术技术水平业绩佐证材料、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2、公开发表、出版的专业论文(含检索情况)论著的原件。

以上材料须统一用A4纸制作(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按上述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用牛皮纸档案袋装袋报送,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手机等信息。

以下材料不需要与上述材料统一装订:

1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纸中缝装订)一式三份;

14、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A3纸打印);

15、代表论文(电子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实行代表论文送审制度,申报人员须在申报材料中指定一篇代表论文。代表论文须提交电子文档(word格式),正文部分不能使用图片格式,代表论文中须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信息,电子文档用“姓名+申报专业+论文标题”命名。不按要求报送电子文档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16、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2017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

17、《贵州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Excel电子文档),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其他事项

1、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四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评审采取现场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答辩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并相应签订承诺书。对申报人或推荐单位未签署承诺书的,一律不予受理。

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2017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附件2),并以适当方式公示7日,公示情况一并报送。

申报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中各项内容,提交真实、准确的申报资料,并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各主管部门或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推荐单位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审核后要签字、盖章,并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要求,申报人员论文需提交“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报考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情况,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

4、拟于2018年2月下旬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政策性审查(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直接通过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评审组织机构做出相应处理。

5、申报评审有关表格均按《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工作规则》规定填报,表格可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http://link.233.com/11414/zdly/zyjszcpp_56793/zyjszwps/201711/t20171122_3047813.html)

6、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2月5—9日,

7、材料报送地点: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2114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51-85837326、85837328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20日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