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如下:
符合报考人员范围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六)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七)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
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申报条件中所称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1.全日制毕业生
(1)博士毕业当年可晋升中级职称,取得财经类中级职称后满2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2)硕士毕业满2年可晋升中级职称,取得财经类中级职称后满5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3)本科毕业满5年可晋升中级职称,取得财经类中级职称后满5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2.非全日制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的财经类中级职称满5年或非财经类中级职称满10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2)专科学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专科毕业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财经类中级满8年,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②专科毕业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非财经类中级(工程师、馆员等)8年并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以上四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③专科毕业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非财经类中级满10年,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3.报名条件(七)中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须从取得资格之后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