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请具体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号)条件要求进行报考。
(三)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