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知识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以下资料由233经济师考试网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的变更
1.《合同法》所称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2.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当然可以变更合同。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
高级经济师考试知识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以下资料由233经济师考试网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的变更
1.《合同法》所称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2.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当然可以变更合同。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
责编:w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