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湘工经职改 [2013] 5号
各市州人社局、经信委,省直厅局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7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3年度参评资格考试问题
已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经济师,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和电力系统自动化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参评资格考试拟推迟到11月在长沙进行。届时,未参加相关专业参评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先行向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上报职称评审材料。未实行“考评结合”的其他专业高级工程师的申报评审工作仍按原办法进行。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3年共组织二个大类5个专业科目的参评资格考试:
考试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高级经济师 |
1、高级经济师 |
闭卷考试 |
高级工程师 |
2、公路与桥梁 |
开卷考试 |
3、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 ||
4、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 ||
5、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考试时间暂定在11月16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最终考试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上标明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资格考试的条件: 1、具备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满5年。 2、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专科学历并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满7年。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是:
1、网上报名。全省报考人员须在10月8日—20日期间,登录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link.233.com/22830),点击主页后选择“在线服务”栏中的“职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选择报名点“省直属”,其余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片(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照片必须与本人相貌一致,否则将被清出考场并作违纪处理),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湖南省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
2、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成功后,选择报名点为市州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统一持相关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均为原件)及已盖章的《湖南省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到市州经信委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选择报名点为“省直属”的报考人员,均由省直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好相关资料并于10月21日—23日到省经信委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市州经信委须于10月25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省经信委。不接受个人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时,省直主管部门和各市州经信委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并加盖公章。对弄虚作假者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在确认报考人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各市州经信委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实时确认。
3、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8日—11月3日登录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其它事项 1、考试成绩由省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备案,合格分数线由省职改办统一划定。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评审。根据2013年度全省职称工作的总体安排,在参评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前,各市州人社局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职称材料,确保其职称申报不受影响。因成绩不合格而未能参加2013年度评审的人员,将退还相关评审费用。 2、事业单位参加参评资格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须在报名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中签署“本单位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副高级职称岗位尚有空余岗位×个,经研究同意 同志参加 参评资格考试”的意见。未签署意见的,报名将不予受理。 3、根据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考试费80元(不含教材费)。
4、凡委托我省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中央在湘单位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参评资格考试。 5、省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省中小企业服务大楼513房间。咨询电话:0731-88955337,88955335。 6、报考人员可在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查询成绩等其它事宜。
二、关于论文盲评事项
为进一步精简评审材料,提高论文集中盲评质量,现对2013年度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的参评论文提出如下要求:
(一)参评人员自行确定并复印“参评论文” 1、参评人员须对照职称评审论文的要求指定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参评论文,并提供论文原件。其中参评人员本人需在论文原件封面标记“参评论文”的字样,并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2、参评人员须自行复印3份参评论文用于专家盲评(需删除本人信息)。复印内容包括刊物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凡未按要求确定并复印参评论文的,责任自负。 3、参评论文须为第一作者(其中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可为第二作者或未发表)
(二)其它论文由参评人员自行复印并统一装订 除参评论文以外,其它论文须由参评人员自行复印1份并统一装订在评审材料中。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不需删除本人信息),不需提供原件。
专此通知。
湖南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高级经济师:2013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报名办法|费用|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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