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批复
省经济专业高评办:
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按所拟方案开展2015年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测试结果请于15个工作日内报省职改办审批。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2015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15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测试对象
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拟申报参加2015年度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未在近3年内获得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内容和方法
(一)水平能力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分析研究能力。
(二)水平能力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报名时间、地点、测试时间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省国资委职改办(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省政府大楼628室);联系人,张敏慧(87235624);
(三)测试时间:2015年6月底或7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请查询省国资委网站(http://link.233.com/22065)的通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测试当天凭有效身份证入场。
(四)报名材料:
1、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见附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五、测试结果的使用
(一)参加本次测试合格的,报省职改办备案审批,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省经济高评委办公室下发;合格证书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三年,按10%折算成分值带入量化评审;
(二)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三)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将不予受理。
六、测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每人100元,报名时缴纳。
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