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度广西民营企业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获得2016年度广西民营企业系列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详情见附件一、附件二),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5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8号广西新谊投资大厦8楼812室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各市主管部门代领本市证书,须出示主管部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公司指派人员代领的,须出示公司委托书(需盖公章)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张。
三、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张,证书本人委托书(需亲笔签名摁手印)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张。
四、本人领取职称证书,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领证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电 话:0771-5802377
附件一:取得2016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共617人)
附件二:取得2016年度广西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共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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