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福特的智力结构理论,也被称为智力结构论(structure-of-intellect theory),是由美国心理学家乔伊·保罗·吉尔福特(J.P. Guilford)于1959年提出的。
吉尔福特认为,人类的智力是思考的表现,而思考的心理活动可以划分为三个向度:思考之内容(Content)、思考之运作(Operation)和思考之产物(Product)。这三个向度共同构成了一个立体的智力结构,为我们理解智力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主要理论内容如下:
思考之内容:指的是智力活动的对象或材料,即引起思考的刺激。吉尔福特最初将其分为形状、符号、语意和行为四大类。后来,他将形状扩展为视觉与听觉,因此思考之内容最终确定为视觉、听觉、符号、语义和行为五种。这些内容构成了智力活动的刺激源,是思考过程的基础。
思考之运作:是智力活动的反应方式,即智力活动过程,包括评价、聚敛性思考、扩散性思考、记忆和认知五种。这些运作方式反映了智力活动的过程和机制,是智力水平高低的决定因素。其中,吉尔福特特别强调了扩散性思考的重要性,认为它是创造性思维的核心。
①聚敛性思考:指个体在凭思考解决问题时,总是根据已有知识,循逻辑规则去寻求的正确答案。在学校中的知识学习以及智力测验所测的智力,均属聚敛性思考的能力。
②扩散性思考:指个体凭思考解决问题时,针对问题情境,可同时想到数个可能的解决方式,不囿于单一答案或钻牛角尖式的探求。这种超越既有知识、未必遵循常规的思考方式,一般称为创造力。有些心理学家为研究创造能力时所设计的创造力测验,即以吉尔福特理论中的扩散思考为基础的。
思考之产物:是智力活动的结果,包括单元、类别、关系、系统、转换和应用六种。这些产物体现了智力活动的成果和效果,是评价智力水平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