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一、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期待遇
1、医疗待遇: 报销医疗费用和必要的护理费用
2、工伤津贴: 按照平均工资支付工伤津贴
3、福利待遇: 与本单位其他员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二)工伤致残待遇
1、1-4级: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待遇:按月发给抚恤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75%;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本人18-24个月工资;患病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民地安家的,发相当于当地上年度六个月月平均工资的安家费
2、5—10级:原则上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待遇;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人6—16个月工资;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标准为降低部分的90%;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津贴;五、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70%工资;7-10级经个人、单位同意可发一次性补助,标准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