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考前网上辅导课程最新出炉,全面招生中,本次辅导将全部采用视频授课的形式呈现给广大学员,考生可以随时报名参加学习,由资深老师讲解,权威专家进行24小时免费在线答疑,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答疑室留言与专家探讨学习。欲报从速!
5、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点:
劳动关系发生的原因是实现劳动的过程,即劳动者要直接参加某种生产物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
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录用了劳动者,使劳动者与劳动过程有了联系之后才发生的
劳动关系是由职业的有偿的劳动而发生的关系,非职业的劳动、无偿的劳动、义务的劳动所发生的关系都不由劳动法调整
6、组成劳动法的内容有:
就业促进制度;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标准制度;职业技能开发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7、劳动法的作用: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手段;对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8、劳动标准的内容包括:
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条件。
9、劳动法对劳动力市场的作用有:
确认劳动者为劳动力所有者,使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劳动力供方主体的法律地位
通过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劳动力供求双方通过市场相互选择和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在市场上自由流动提供了法律条件
实行统一的劳动标准和社会保险制度,使劳动力在使用和流动过程中得到基本保障,同时,也使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资源不中断
二、劳动法的发展历程
1、劳动法产生的时间:资本主义开始进入自由竞争阶段的19世纪初
2、劳动立法的开端: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3、二次世界大战后劳动立法的特点:
各国宪法对劳动者的劳动权利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很多资本主义国家在劳动立法方面出现了倒退的情况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各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侧重于改善劳动条件,规定劳动标准,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劳动法的内容也得到充实。
三、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1、我国劳动法的开始时间:始于1919年的“五四”运动之后
2、新中国成立前的劳动立法特点(1919-1949):
劳动立法不发达,法律文件数目少
不同性质的劳动立法并存,各自作用于自己的政权区域内
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军阀政府制定的劳动法规的有效时间普遍较短
劳动法律和法规中规定的保护标准较低
劳动法规的实施效果不理想。
人力资源管理师复习宝典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大人力资源频道
点击进入:考试大人力资源管理师网校课堂
希望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点击进入人力资源考试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