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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考点:劳动争议仲裁

来源:百度 2010年8月10日
导读: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的目的是促进社会稳定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保护企业经营者和 
  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依循以下原则,即:着重调解,及时受理,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市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采集者退散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投诉时效为: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 
  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自08年5月1日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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