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福建人力资源管理师论文答辩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有关统考报名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6〕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和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60号)精神,为完成我省2016年 5月份全国统考统一鉴定工作,现将论文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及等级
答辩的职业及等级包括:心理咨询师(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二级);企业培训师(一、二级)。
二、时间及地点
(一)答辩地点:闽江学院工业路校区成教楼(地址: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二)答辩时间:2016年8月20日,8月27-2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考生登入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及顺序(网址http://link.233.com/16159/)。
三、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有关统考报名点应重视全国统考论文答辩工作,并及时通知符合答辩条件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士兵证、军官证)及准考证准时到场参加答辩,杜绝替考现象。
四、注意事项
(一)携带材料要求:所有答辩考生(不论是正考、补评审还是补答辩的考生),除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自备一式三份纸质论文到答辩现场;企业培训师(一级)考生需到答辩现场提交课件稿件电子版。
(二)所携带纸质论文要求:不能附带封面、不能含有考生姓名及相关信息(具体工作单位名称);心理咨询师的论文“成长报告”与“案例分析”必须合并成一篇,以目录为封面。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答辩。
(三)企业培训师答辩时间安排:一、二级答辩考生上午必须8:10到场;二级答辩考生8:15分开始抽题并分发题目,8:30开始答辩。
(四)答辩联系人:甘甦,联系电话:0591-87568730。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 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