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韩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安排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1、全国统考职业(7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电子商务师(4-2级)、企业培训师(3-1级)、理财规划师(3-1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和劳动保障协理员(4-3级)。
2、全省统考试点职业(3个):创业咨询师(2-3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和健康管理师(3级)。
如遇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1、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和21日,网上报名从3月20日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20日。
2、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和19日,网上报名从9月1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3、2016年参加物流师、公共营养师(3-2级)、秘书(4-3级)、涉外秘书(4-3级)、房地产策划师(3-2级)、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二手车评估师(4-3级)和营销师(4-3级)等八个职业统一鉴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报考信息:2017年人力资源考试报名时间|讲师解读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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