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省厅直管职业技能鉴定所、有关机构:
当前,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核发运行基本平稳有序,但少数鉴定考试申报机构在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后,或未及时登录成绩、上传信息数据资料,或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或未及时领走已打印好的证书,导致鉴定对象领到证书时间过长,影响鉴定对象权益和鉴定工作形象。为优化办证流程,加快办证速度,缩短办证时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证书限时办结制度。考务、证书打印与核发、收费等环节和鉴定考试申报机构(含市州鉴定中心,下同)工作人员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经办事务(省厅鉴定中心涉及证书办理的各环节办理时限为《制度流程职责》规定时限,各鉴定考试申报机构办理时限为本通知规定时限),确保在鉴定考试组织实施后30个工作日内(统一鉴定90个工作日)办结证书。
二、真实准确采集办证所需信息数据资料。各鉴定考试申报机构在受理鉴定对象报名资料时,应在鉴定工作平台中真实、准确录入鉴定对象工作年限、学历、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并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或电子扫描导入方式,采集鉴定对象身份证号和电子照片信息,并认真仔细核对,防止出现错误。
三、及时上传办证所需信息数据资料。各鉴定考试申报机构应在本批次鉴定组织实施当天会同考评员完成鉴定成绩登录、校核、统计、签字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证所需的信息数据资料收集整理、汇总、上传和相关费用缴纳工作。
四、及时领取已打印好的证书。各鉴定考试申报机构接到证书领取电话或收到证书领取短信、微信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派人取走。为优化服务并缩短时间,要尽可能采用委托邮寄方式办理。
五、健全约束与考核机制。各鉴定考试申报机构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上述第三、第四条任务的,考务、证书打印部门要及时将名单提交受理部门。受理部门在受理鉴定考试申报时,须认真核实其信息数据上传、证书领取和相关费用缴纳情况,如发现违规的,须立即停止受理其鉴定,并将其纳入鉴定所(站)年度评估考核范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