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综合评审提交要求已公布,详情如下: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部中心关于《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的要求,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三门均合格的考生,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综合评审不及格的考生,须在下一次考试时补考,成绩保留一年。具体综合评审要求如下:
一、综合评审形式分类
(一)口头答辩综合评审形式
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2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等3个职业需提交论文,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不需要提交论文),采取口头答辩的综合评审形式。
论文提交要求:
1.各有关单位在考生资格审核通过生成准考证号后两日内提交电子版论文。
2.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需提交案例报告1篇、个人成长报告或研究报告1篇。
3.论文为Word格式,每位考生需建立一个文档,文件名为:准考证号后5位加姓名(例:10901张三)。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提交时只需建一个文档,案例报告在前,个人成长或研究报告在后。
(二)书面答辩综合评审形式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2个职业需在报名审核时提交论文(电子版),采取书面答辩的综合评审形式。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采取“文件筐”形式,不需要再提交论文。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上机考试,1级纸笔作答不需要提交论文。
二、论文写作要求
(一)论文选题
除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1、2级)由部中心制订专题论文外,其它职业的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二)论文撰写要求
1.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如发现有雷同现象,将按零分处理。
2.如无特殊说明,论文字数原则上职业资格2级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1级不少于5000字。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4.考生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从事科学实践,得出相关结论,并将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如论文偏离主题,将评审为不合格。
5.论文内容应做到主题明确,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叙述流畅,理论联系实际。
(三)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由标题、署名、摘要、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论文封面信息如实填写、填全,不得漏项。
2.标题即论文的名称,应当能够反映论文的内容,或是反映论题的范围,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精炼、醒目和新颖(见表1)。
3.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
4.注释是对论文中需要解释的词句加以说明,或是对论文中引用的词句、观点注明来源出处。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论文的末尾加注释)。
5.论文的末尾须列出主要参考文献的目录(见表2)。
6.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标注格式为:
(1)图书:按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页码的顺序标注。
(2)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的顺序标注。
(3)报纸:按作者、篇名、报纸名称、年份日期、版次的顺序标注。
(4)网页:按作者、篇名、网页、年份日期的顺序标注。
(四)综合评审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评审成绩=论文内容成绩×40%+论文答辩成绩×60%
(五)注意事项
参加综合评审(论文答辩)补考的考生,补考时需重新撰写提交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