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全国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职业
(一)全国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7个职业。
(二)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职业:秘书、保安员等22个职业。
全国、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名称、鉴定等级、考试时间及考核方案等,详见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72号),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link.233.com/27995)、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7263/)查寻。
二、报考对象
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社会劳动者,包括均可报考。
不受理户籍不在本市,而且本人也不是马鞍山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
三、报考条件
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8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地点
市人力资源办公大楼(湖南东路2855号)一楼服务大厅15号窗口。
六、报名材料
1.《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1份,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报考时,《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
6.二寸照片(证件照)3张。
七、缴费
1.缴费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
2.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198号)核准的标准收取。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全国、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汽车驾驶员、保安员、保育员、电工等职业《理论知识》考试科目,均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报考前,认真查阅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72号)中考核方案的具体规定。
2.对于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在2017年内给予符合条件的考生一次补考机会。
3.报考本市不具备鉴定开考条件的职业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待今后本市具备开考条件后统一组织鉴定。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应按《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2号)中要求的申报条件及程序报名。
5.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鉴定资格或鉴定成绩,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8880235。联系人: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