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18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按照《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开展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成绩保留期为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二)全省统一鉴定开展职业:育婴员(三级)。
2018年下半年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对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组织最后一次补考,不再组织全省统一鉴定。
二、考试时间及鉴定方式
(一)考试时间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期是11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见1)。
(二)各职业鉴定方式见《2018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下半年全国统一鉴定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9月3日至9月28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9月5日至30日
交费时间:9月6日至10月1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9日至16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link.233.com/11248)中首页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板块或或直接访问http://202.99.203.90“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后进入“山西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报系统”。
(2)网上报名有关事项、缴费标准、论文提交方式及撰写要求等详见《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职鉴字〔2018〕3号)。
2、取消报名机构的报名工作。
鉴于全国统考工作取消的工种较多,2018年下半年省中心撤销2015年以来公布及批准的72家报名机构,不再由报名机构组织报名工作,全部采取网上报名。请各报名机构做好收尾工作。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于考前熟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场规则》、《准考证注意事项》、《综合评审答辩考生须知》(见附件3、4、5)。
(二)当次考试缺考者,由于鉴定试题、考务组织等原因,省中心不予退还鉴定费。
(三)省中心公布成绩后,向考生通报鉴定结果。有关通知请及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link.233.com/11248)中首页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板块或微信公众号“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填写《山西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6),于成绩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报省中心复核,省中心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有关考生。
(四)为做好统一鉴定工作,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省中心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考试值班电话:0351-2396881)
望各相关考生接此通知后,做好统考报名,请注意查看有关信息。
附件:(附件下载>>)
1.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场规则》
4.《准考证注意事项》
5.《综合评审答辩考生须知》
6.《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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