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007年修订)
山东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条件如下: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2.申报条件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2) 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5)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6)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 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5)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6)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9 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试点期间按试点方案规定的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