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1月29日
2019年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鲁人社鉴〔2019〕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2019年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如下:
一、鉴定项目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设有职业标准、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实施的职业(工种)(附件1)。
二、鉴定时间
全市开展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按照《2019年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时间安排表》(附件2)执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安排另行通知。
三、鉴定申报
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各项目报名条件(2019年版)》(附件3)、《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要求(2019年版)》(附件4)执行。
考生申报时应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报考的有关要求,确保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和证明材料真实。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资格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鉴定申报分为个人网上报名和区县及鉴定单位报名。
(一)个人网上报名
申报程序分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步骤。
(1)网上报名。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通过“国家职
业资格鉴定网”(http://124.128.231.226:8888/sdostanet)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同时需要上传个人电子照片并在现场审核通过时提交同版两张两寸照片(电子照片大小为20K以内,320像素×240像素,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2)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根据资格审查时间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按收费标准进行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3)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5日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各职业等级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鉴定,逾期未参加鉴定的考生均视为缺考。
(二)区县及鉴定单位报名
(1)各区县及鉴定单位在受理考生鉴定申请时,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确保提交的考生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不予受理。收取考生材料如下:个人电子照片和同版两张两寸照片(电子照片大小为20K以内,320像素×240像素,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学历证书原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证书查询打印件、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工龄年限证明及申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区县及鉴定单位需填写《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附件5)一式两份,《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附件6)一式两份并附Excel电子版,汇总个人报考需提交的材料依人员名册顺序整理装订、报备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按考务系统要求录入考生信息,上传考生照片。按审批通过的人数缴费,缴费成功的单位于考前5日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鉴定实施
1、鉴定命题。鉴定试题由市鉴定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提取。
2、考评员派遣。市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派遣考评员,每职业(工种)派遣考评员人数不少于3人,一个考评员连续考评3次后轮换。
3、督导员派遣。市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派遣质量督导员进行现场督导。质量督导员将不定期抽查技能考核情况。
4、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一般应采用机考的方式进行。个别区县达不到机考条件的,可采用答题卡方式进行。考试采用答题卡方式的,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规则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4号)要求,按30人标准设置考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前后左右间距应保持80厘米以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放于课桌过道一侧便于检查。试卷由督导人员在考试前送达考点。理论考试结束后,试卷和答题卡等材料送回市鉴定指导中心保密室。
5、技能考核。考前一周,由市鉴定指导中心统一下发《操作技能考核准备通知单》,各鉴定单位按通知单要求,提前准备技能考核场地、设备和材料等。技能考核应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6、成绩评定。理论试卷由市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评阅。技能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填写《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单》(附件7)中的操作选项,按准考证顺序排序进行成绩汇总,连同技能考核试卷(密封签字)报送市鉴定指导中心。
7、成绩确认。成绩确定后,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鉴定指导中心提出复核申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确认无误。
8、证书办理。理论和技能成绩确认后,由市鉴定指导中心进行成绩录入及证书编号的合成,完成证书打印、验印工作。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执行。
六、有关要求
1、严格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申报条件。认真做好鉴定准备工作,制定详细鉴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考场布置、鉴定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监考员、考评员安排等工作。加强鉴定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确保鉴定的公平公正。
2、加强鉴定考试资料的保密管理。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和规定,加强对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试卷保管、传递、分发和回收等环节的保密责任要落实到人,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3、资格审核、缴费及证书领取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三楼,市人社局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3-2306874。
4、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拔打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电话咨询。电话:0533--3161340
附件3: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各项目报名条件(2019年版).doc
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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