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报名须知
根据《关于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的通知》(鲁人社鉴〔2019〕3号)文件要求,现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5月18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综合评审科目采用答辩形式,考试时间非理论考试当日,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
二、申报条件
针对2018年上半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至少有一科合格)且未补考的考生,以及2018年下半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至少有一科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一次补考。不受理不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的报名。
三、鉴定方式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除一级综合评审科目外,其他级别、科目均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具体可登陆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osta.org.cn查看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的通知》(鲁人社鉴〔2019〕3号)文件。
四、申报程序
补考报名原则上按照原报名途径进行。分为个人报名和报名机构报名。
(一)个人报名程序
补考不接收个人网上报名,原通过个人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到原报名资格审核地点现场报名。
原在省直济南考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两寸彩色照片1张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缴费。补考综合评审科目的考生请在报名时提交答辩论文。(论文格式及封装要求请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省直济南考区补考报名时间:
3月11日至15日
9:00——11:00 13:00——16:30
原通过个人网上报名途径在地市报名的考生请咨询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补考报名事宜。(联系方式见本文最后)
准考证领取。补考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机构报考
1、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及两寸彩色照片1张到有关报名机构报名,报名机构在受理考生鉴定申请时,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不具备补考资格的不予受理。
2、报名机构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按考务系统要求提取考生信息。
3、报名机构将考生信息及相关材料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审。报名机构应确保提交的考生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五、相关服务信息
省、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如下,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咨询、办理报名事宜: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0531—81286712
济南市0531-68966472 青岛市 0532-85831357
淄博市 0533-3181352 枣庄市 0632-3255978
东营市 0546-6378695 烟台市 0535-6246990
潍坊市 0536-8253076 济宁市 0537- 2315253
泰安市 0538-6718087 威海市 0631-5190889
日照市 0633-8866085 滨州市 0543-3162926
德州市 0534-2687153 聊城市 0635-2189274
临沂市 0539-8609961菏泽市 0530-5872688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2月27日
附件: 工作年限证明
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现申请参加__________(职业/工种)____级职业资格考试,从事本职业工作共_____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在市(或县) | 从事何种 岗位工作 | |
年月至年 月 | ||||
年月至 年 月 | ||||
年月至 年 月 | ||||
年月至 年 月 | ||||
年月至 年 月 | ||||
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则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证书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注1、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全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2、此证明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证书凭据,不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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