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力资源管理师综合评审说明和论文要求:
(一)职业资格二级以上需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由论文撰写和口头答辩组成。其中论文撰写分值40分,口头答辩分值60分,综合评审合计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参加综合评审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提交论文,逾期不予受理。省中心根据答辩人数和评审要求,从鉴定专家委员会中抽选专家组成综合评审组,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答辩。
(二)论文提交方式
1.考生收到准考证打印通知后将论文发至邮箱sxsjdzxtk@163.com,文件命名“准考证号+姓名+答辩时间+级别”。论文提交封面及论文撰写格式统一采用省中心指定格式(见附件5,6)。
2.递交论文截止时间:上半年 5月15日,逾期不交者,按缺考计。
(三)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2.论文撰写要求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否则答辩成绩无效。如无特殊说明,论文字数原则上职业资格二级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一级不少于5000字。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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