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山东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答辩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及相关考生:
现将我省2015年12月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地点:文博苑(原省委宣传部干部培训中心)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西路66号(南首路东)
联系电话:0531-82929888
二、答辩时间:2015年12月19、20日
上午8:30开始11:30结束
下午13:30开始17:00结束
三、答辩人员时间安排情况请见附件。
四、答辩人员须知
参加答辩人员务必带好身份证,准考证,二证齐全方可参加答辩。身份证丢失者可用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替代。准考证丢失者请于(12月17日前)告知培训机构(报名单位),申请补办准考证。答辩人员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地点见酒店内指示牌)内请自觉保持安静,手机调入静音或关机状态。答辩结束后请立即离开,不得在答辩室或候考室外逗留。
附件:山东省2015年12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答辩人员时间安排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12月1日
交流平台:人力资源考试qq群--292566001 微信个人号:px306345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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