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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3年11月人力资源管理师成绩查询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26日

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程序

   (一)复查期限
   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在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绩公布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成绩公布时间以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hebosta.org.cn)的公布日期为准。
   (二)复查范围
   复查范围限于单科成绩无分、零分或缺考者,其他问题不予复查。
   (三)复查程序
   1、考生本人如对成绩有疑议,可由考生本人填写《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表,此表可在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hebosta.org.cn)上下载,也可向省、市鉴定中心索取),报名单位和市鉴定中心填写意见并盖章后提交省鉴定中心。
   2、省鉴定中心在接到考生申请表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答复。
   由省鉴定中心阅卷的职业等级,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得出复查结果,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及相应市鉴定中心,如成绩有变动,将在网站上对成绩予以更正。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阅卷的职业等级,省鉴定中心将把《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申请表》提交部鉴定中心,在得到部鉴定中心答复后,由省鉴定中心答复考生。
   省鉴定中心成绩复查电话:0311-8616905 传真:0311-8616673

  历年真题:人力资源管理师历年真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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