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期股制度的设计
一、期股的含义:指企业出资者同经营者协商确定股票价格,在任期内由经营者以各种方式(如个人出资、贷款、奖金转化等)获取适当比例的本企业股份,在兑现之前,只有分红等部分权利,股票将在中长期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
二、期股的特点
1. 期股是当期(签约时或任期初始)的购买行为,股票权益在未来兑现。
2. 期股既可以出资购买得到,也可以通过赠与、奖励等方式获得。
3. 经营者被授予期股后,在到期前是不能转让或兑现的,因此,期股既有激励作用,又有约束作用。
三、股票期权与期股的区别
1:购买时间不同
2:获取方式不同
3:约束机制不同
4:适用范围不同
【能力要求】
四、经营者期股的政策含义和原则
五、期股的适用范围:
S、B模式限定在:经改制的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
J模式限定在:已经改制的国有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六、期股激励的对象:
对象主要是:懂事长和总裁、总经理。但各自承担的责任必须以合约形式明确规定
七、期股激励的主体:B模式激励的主体是公司的股东会或出资人。
而S、B、J模式均规定:对经理期股激励的主题是公司董事会
八、期股的形成
九、经营者期股的获取方式和数量
十、经营者期股红利兑现及用途
十一、期股变现或终止服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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