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劳动法的内容。
就业促进制度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 劳动标准制定 职业技能开发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2、劳动法对劳动力市场的作用。
(1)确认劳动者为劳动力所有者,使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劳动力供方主体的法律地位;
(2)通过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劳动力供求双方通过市场相互选择和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在市场上自由流动提供了法律条件;
(3)实行统一的劳动标准和社会保险制度,使劳动力在使用和流动过程中得到基本保障,同时,也使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资源不中断。
3、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原则;
偏重保护指,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偏重于保护在劳动关系中事实上牌相对弱者地位的劳动者;
优先保护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当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发生冲突时,劳动法应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的原则;
平等保护指,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劳动法的保护。
(3)全面保护的原则;
全面保护是指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4)基本保护的原则;
是指,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4、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
(1)双重价值取向
(2)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
(3)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
5、试比较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结果的体现。
(1)前提条件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交换为前提,是提供劳动和接受劳动的双方在交换劳动的实践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而劳动法律关系必须有相应的劳动法律和法规存在,否则就不可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2)内容和效力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是受国家强制力保护的;而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事实关系。
6、现今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罚代管,以罚代教;内部规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制定规则出现的问题(随意性强、强化劳动者义务,增加劳动争议、违背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最低劳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