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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人力资源二级专业技能考前预测题四

来源:233网校 2017年11月14日
导读: 2017年11月人力资源二级专业技能考前预测题,含参考答案。快速导入知识架构,掌握拿分诀窍>>

一、简答题

1. 简述培训项目成本的构成。

【答案】 培训成本是指企业在员工培训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培训之前的准备工作,培训的实施过程,以及培训结束之后的效果评估等各种与之相关活动的各种费用的总和。

培训成本由以下两个部分构成:

(1)直接培训成本,是指在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之中培训者与受训者的一切费用总和。如培训教师的费用,学员的往来交通、食宿费用,教室设备的租赁费用,教材印发购置的费用,以及培训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各项花费等。

(2)间接培训成本,是指在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之外企业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总和。如培训项目的设计费用、培训项目的管理费用、培训对象受训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培训项目的评估费用等。

2. 简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

【答案】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如下:

(1)申请和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

(2)调查和调解

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也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调解员应当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调解协议书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项、调解的结果和协议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

(4)与协商、调解相关的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了仲裁时效以及中断和中止。协商、调解均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紧密联系。劳动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劳动争议或者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①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协商或者在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

②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协商的;

③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未达成一致的;

④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

⑤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⑥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在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⑦在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以及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

⑧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

(5)人民法院的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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