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评价的主体角度划分,可以划分为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信息化绩效评价,其中微观层面的信息化绩效评价根据侧重点不同又可以划分为以战略实施、管理控制和项目管理为基础的绩效评价。 宏观层面的评价宏观评价主要是政府根据企业信息化总体目标的要求,建立绩效评价的标准指标体系和数据的测度方法,统一测算和颁布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信息化绩效的标准值,作为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企业进行IT绩效横向比较的依据,以判断企业在同行业、同规模、同区域的水平地位和主要差距,更有利于绩效评价制度的科学性。在宏观评价中,政府的角色是充当“裁判员”的角色,而不是“运动员”的角色,作为裁判员最重要的是评判需要客观公正。
为此,需要建立“游戏”运行规则和制定评判标准,从整个产业发展角度对信息化进行统一认识,并进行有效监管。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化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有助于各级企业信息化主管和相关部门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
(1)帮助掌握企业信息化准确的现状,作为调研和决策的参考;
(2)发现问题,正确引导企业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
(3)作为政府信息化投资和工作效果评价的客观依据。
对于正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的企业而言,这种将相同条件下的企业进行横向比较的方法,还可以剔除外部环境的影响因素,如行业差别和规模差别等,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IT的成效,使得IT绩效评价结论满足科学客观和真实的要求。评价能够:
(1)帮助企业明确信息化建设目标,围绕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能力推进信息化;
(2)有助于对企业绩效的横向比较,向行业先进水平看齐,从而找到自己与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分析和研究产生差距的原因;
(3)帮助企业将信息化与企业战略有机融合起来,促使企业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推动建立企业自我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企业信息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帮助企业合理配置信息化建设资源,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佳效果,促使企业在更大的空间内使各种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5)帮助企业利用信息化加强基础管理,促进企业“三改一加强”和管理创新、体制创新;
(6)帮助企业了解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此外,对于信息化供应商、服务商而言,宏观层面的企业信息化评价有助于他们认识企业信息化的总体需求方向,从而:
(1)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的突出问题,帮助客户成功;
(2)寻找产品、技术和服务与客户业务的结合点,发现和创造用户需求,谋求双赢。
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已经正式推出了中国第一个面向效益的信息化指标体系——《企业信息化测评指标体系》,以全面评价中国境内各企业的信息化发展和应用水平。该体系包括三部分:一套基本指标、一套补充指标即效能评价和一套评议指标即定性评价。其核心部分是补充指标,也就是效能评价。
1.基本指标该指标能够客观反映企业信息化的状况,用于统计调查和政府监测从21个方面对企业信息化状况进行了客观描述,主要用于社会统计调查和政府监测。至于情况是好是坏,投入是浪费还是不浪费,基本指标不作评价。基本指标不独立用于对企业信息化水平的全面评价和认证,得分不向社会公示。
2.效能指标该指标评价信息化行为的合理性和信息化的成效,客观评价企业信息化水平,是反映和评价企业信息化实效的一套评价指标体系。效能指标的重要评价思想是“标杆值”法,企业信息化效能指标的标杆值,是一套“标杆值”体系。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规模和发展阶段的不同,评价其信息化实效的标杆值也各不相同。企业信息化效能指标由适宜度和灵敏度两大类指标构成。适宜度指标包括:投资适宜度、战略适宜度、资源匹配度、组织、文化适宜度和应用适宜度。灵敏度指标包括:信息灵敏度、管理运行灵敏度、对外反应灵敏度和创新灵敏度等。效能指标是在企业信息化基本指标基础上,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特点,以标杆库和标杆值为参照,以信息化效益为评价目标的评价指标,可以形成信息化水平的客观定量分析结论。中国企业信息化标杆企业库,是“标杆值”体系的一个重要参考系统。以效能为评价依据,是企业信息化水平测评的方向,以分行业、分规模的企业标杆值作为重要的评价参考值,评价企业信息化效益水平,是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思路的一个新的突破。该指标对于将企业信息化评价,从以“投入为主”确定信息化水平,转变为以“绩效为主”确定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政策引导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