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劳动合同到期,HR需要提前一个月与员工沟通续签事宜。如果员工不续签,也就意味着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解除。不少HR将这种情况比喻为“和平分手”,不续签不补偿。但是,如果遇到下面这种情况,即使是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公司也要给补偿!下面就和233网校学霸君了解下职场中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需补偿员工的情况
(一)公司提出不续签
根据目前实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中的第(五)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劳动合约期满的,公司提出不续签,则需要给劳动者补偿。
(二)员工提出不续签
按理说,员工提出不续签应该不需要给补偿金才是,但是要注意一点,那就是是否按照原标准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来进行续签合同。如果没有,比如公司在劳动合同续签时将薪资待遇降低的话,员工此时不续签,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与补偿金的。
综上可知,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否则其他情况的不续签都是需要给员工补偿金的。
二、补偿多少钱?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根据目前实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可知:
1.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
3.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员工从2008年前进入公司的话,则补偿金需分段计算。这是因为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原《劳动法》对于合同自然期满不续签的规定是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的;而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所以,因为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公司对员工进行补偿的,补偿金计算年限(N)应该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听老师讲解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员工离职的34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三、劳动合同解除常见问题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么?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处于试用期,则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
2、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想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关于赔偿金额,公司要与怀孕女职工协商一致。
3、合同到期要如何续签?不续签劳动合同但实际用工有什么风险吗?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企业与员工可以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与员工均未提出续签要求,且员工一直在公司上班。公司存在一年后与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日后辞退员工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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