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统一鉴定的时间今年两次:
第一次“2004年6月6日”,第二次“2004年11月7日”。
2、考试在一天内完成:
上午考“理论知识和职业道德”150分钟,下午考“专业技能”120分钟。
3、证书的获取:
“理论知识和职业道德”“专业技能”两张考卷都及格后,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4、补考:
如果在第一次考试中只有一张考卷及格或者两张考卷都没有及格,按照规定,考生可以在一年之内补考一次。
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共分为四个级别:
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员”
6、培训教材: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写并指定为培训教材。
7、报考方式:
(1) 考前培训:根据个人的现有条件,申报相应等级的指定教材的培训。
(2) 鉴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经过考前培训后,由培训机构负责向劳动部门申报考生资料并组织参加全国统考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