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期限及申报条件
一、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人力资源管理员不少于140标准学时;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少于100学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免于相关知识的培训,但需要经过培训机
构的认证。
二、鉴定等级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 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本次试点只做人力资源管理员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两个等级的鉴定。
二、申报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两年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