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
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4.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5.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此正规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卤局耙?年以上。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5.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取得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