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考核最新方案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10号)和《关于印发<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号)两份文件的精神和指示,最新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核方案调整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以及各项要求的比重分配,制定试点鉴定考核内容。考核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二、理论知识考试
(一)考试方式: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题型:
1、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
2、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三)考试题量和分值分别为:职业道德题25道题;专业知识单项选择题60道题,多项选择题40道题。
(四)考试时间:90分钟。
(五)考试评分: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其中,职业道德占理论知识总分的10%,专业知识占理论知识总分的90%。
三、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操作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笔试。
(二)考核题型:专业技能为综合分析题或图表分析题。
(三)考核时间:专业技能考核为120分钟;
(四)考核评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四、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在2006年3月26日的具体考试中,将采取文件筐方式。综合评审考核为18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