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由国家人社部统一组织考试,由各省人力资源保障厅负责具体实施。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 高级人力资源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企业内部主要从事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国家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
人力资源管理员
主要工作的特征是在他人指导下,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性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信息的传递;制作台帐;承办相关业务手续。职能范围局限于人力资源内部。
人力资源管理助理
助理人力资源业务管理人员。主要特征是,起草本专业相关文件,落实相关制度,在相关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制定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进行测算,独立完成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如独立办理招聘、劳动合同、劳务外派、社会保险等手续。
人力资源管理师
处理复杂的或部分非常规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确定工作方法,开发相关工具,指导主要相关人员的工作,审核相关文件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并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听取内外人员的意见,协调相关人员解决问题。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规划和重大事件的策略性解决方案,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决策过程的重大疑难问题或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关建设性解决方案,能够与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渠道。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中的人事部门已转化为人力资源部门,而掌握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极其稀少,据了解HR人才的缺口在全国达50万人以上,仅上海保守估计缺口就在4万人左右,大连已达到3万人左右,目前全国已有13000多人参加了该职业的资格认证,该职业的人才已成为社会中的紧缺人才,经过专业培训,拥有资格证书的HR人才,已成为企业争夺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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