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不是职称,是从业的资质证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可以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职业定义: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企业内部主要从事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国家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计算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级技能需要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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