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玩艺真好玩,一会爱好这个,一会爱好那个,有时连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喜爱什么。本人就有过类似的亲身经历。
从中学开始,到大学毕业的头几年里,本人最喜爱文学,自然就以写作为爱好了。那时有空就写,有时写到深更半夜也不疲倦,乐在其中。写多了,心里就痒了,想发表,就大量投稿。可投来投去,发表的很少,付出的心血很多,可回报太小。于是乎,写作的兴趣逐渐衰弱,我又喜爱上了下象棋等活动。
我的工作一直没有变,从事港口工程勘察。头几年,我还比较喜欢这个工作,经常到沿江和沿海城市出差,这些地方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名胜古迹也较多。见多识广嘛,况且咱们还是公费旅游。五年过后,我开始厌烦这份工作了:长年累月在外奔波,钱也挣不太多,家里也顾不多,牺牲太多了。而这时,丰富的生活经历又激活了我的文学细胞,我的写作爱好又复原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爬格子,有所收获,兴趣也浓了。这时,报社的一位编辑经常约稿,每周都要编发我的稿子。她鼓励我说,只要你坚持写下去,不久就可以成为专栏作家,还可以当自由撰稿人。她这么一打气,我感觉自己好像一个鼓胀起来的车胎,浑身是劲。还是自由撰稿人好,时间自由,受人尊重,把爱好变成自己的工作,心情会格外舒畅。正好那一阵子工作较闲,我就天天研究报纸需要什么稿子,夜以继日地写。两个月下来,初见成效,平均一个月发表十多篇,但稿费满打满算只有四五百元。我当时坚信,再写下去就会走向成功,可以卖文为生。不料,后来报纸的栏目和编辑进行了调整,我的文章见报越来越难,而向杂志投稿更是收效甚微。我以前写的东西,往往是有感而发,而现在,为了多发表,我还要学会钻营之术,为投编辑之所好,写一些自己体会不深的,无病呻吟的内容。大概是欲速则不达吧,想发表的心越迫切,结果就越让我失望。人的心是浮躁的,精神是紧张的,动起笔来感觉压力很大,灵感也吓跑了,写作不再是轻松愉快的事了。结果事与愿违,人很苦很累,钱也挣得很少,根本无法维持生活,也就不能成为职业。
这段经历让我清醒,让我认识到自己有几斤几两。我体会到写作看似简单,其实很深奥,本人现在还只是在它的门外徘徊,只是一个凑热闹分子。当把它作为一种爱好时,是一种享受。而工作是谋生的手段,不管你是否喜欢,你都要干好这份差事。于是,我这个迷途的羔羊又回过头来,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仍然把写稿当作业余爱好,好心情也回来了,感觉太阳天天是新的。
如果把个人爱好比作恋人或情人,那么工作就是配偶或婚姻。一个人的一生中或许拥有几个恋人,或许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恋人;人的爱好亦然,或许有几样爱好,或许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爱好。这个世上,大部分人都有自己的婚姻。同理,大部人都有自己的一份工作。对于光棍汉来说,能找到一个配偶就谢天谢地了;对于失业者来讲,能找一份工作就心满意足了。
婚姻有包办的、中介的、自由恋爱的三大类。工作也由过去的毕业包分配,发展到亲友介绍,再发展到双向选择。以前国家包分配工作,不可能保证每人的工作岗位都称心如意,但个人少操心;现在自己找工作,有了择业的自由,但要四处奔波,找不到理想的职业时,大部分人也只好先端个饭碗再说。
婚姻中,有先恋爱后结婚的,有先结婚后恋爱的,也有离婚的。工作中,有先喜爱后上岗的,先上岗后喜爱的,也有辞职的。先喜爱后上岗的,个人的爱好成为工作,应该说是最理想的。但这还不能高枕无忧,还要不断地经营和完善,因为人总是喜新厌旧的,人的爱好也在变化,情绪是波动的;另外,工作是否合适还要实践来检验。先上岗后喜爱,这种现象最为普遍的。日子一久,人的劳动技能不断提高,干起活来得心应手,工作已经悄悄融入灵魂之中,人就会热爱上自己的职业。国人生活在惯性之中,婚姻不满意时,工作不称心时,大部人会维持一辈子。一般来说,30岁以下的人思想开放,青春似火,容易离婚及跳槽。
拿不准自己适合什么工作怎么办?那就试验呗,要趁年轻跳三五次槽来分析判断,从中发现相对合适的岗位。30岁前你有能力跳时,你就要综合素质高,思想成熟,思维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