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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饭碗还是要正义大学毕业生的艰难抉择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4日
  毕业生小舟不愿做假账,不愿在管理混乱的单位工作。但他离职受阻,还被原单位指为“小偷”

“我问心无愧,身正不怕影子斜!”西南林学院2004级毕业生小舟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只干了两个月,离职后被原单位称为“偷盗者”。他随即以名誉侵权起诉了这家单位。近日,小舟拿到了昆明市五华法院判他胜诉的一审判 决书。该单位已向小舟赔礼道歉。

小舟说,他工作过的这家单位名义上是“科技有限公司”,而实际上还开展民办教育业务,对外以云南某财经院校的名义招收中专和大专学生。

去年七月,小舟到该公司应聘。“面试时他们只问了我两个问题:能教哪门课程?愿不愿帮他们去招生?”虽然小舟与该公司签订过“招一个学生给多少劳务费”这样的协议,后来也招来了好几个学生,但“公司以各种借口没付给我一分钱劳务费”,小舟说,“我进入公司后发现,那段时间他们每周都会找很多人来面试,叫大家去帮他们招生,但最后能进来工作的没几个。”

直到去年九月,该公司才与小舟签订了试用合同。“我担任招来的两个班中一个班的班主任,教语文和哲学两门课程,同时兼任会计和团委书记,月薪1400元。”小舟说,“这等于是拿一个人的工资干两个人的活。但我愿意,年轻人嘛,刚从学校毕业,能多做点就多做点。”国庆节学生都放假了,小舟还被安排值班,还要做账。公司承诺的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保证不了,就连生病请假也不批准。这段时间,小舟瘦了近30斤。

“最终促使我离开的是,很多事我理解不了。”小舟说,比如,他上大学的时候是学会计专业的,但还没有会计资格证,该公司挂另一个人的名义要他做账,而且是“两本账”,“我认为这是违法的”。

“除了我,班上的其他老师全部都是从外边请来的,只是代课而已。中专班上有的学生原来中考时分数很低,大专班很多学生可以先上课再参加成人高考,他们管这叫‘先上车后买票’。当初招生时承诺开设3个专业,因招生人数不够,兑现不了。教室是租来的,学生上课在一个地方,吃饭在一个地方,住宿又在另一个地方,学生怨言很大。这些,他们都要求我去向学生做解释工作。”小舟说:“要饭碗还是要正义,我确实很难抉择。我一直认为大学生没有工作是耻辱的,但这样的工作我不能再干下去了。”

去年10月初,小舟向该公司提出辞职,但未被批准。“他们承诺将另找一人来顶替我的会计工作,但迟迟未兑现。后来,又说我丢失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副本、银行印鉴卡原件。我提出办理挂失并愿意承担相关费用,他们也不肯,就是不让我走。我便在办理了移交账本等会计手续后,自行离开公司回广西老家去了。”小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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