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高额退休金制度只是蒋先生的个人观点和建议,但是鉴于他的特殊身份,业内人士仍普遍将之看作未来国内金融行业激励机制的“风向标”。事实上,早在去年8月份,交通银行股东大会就已审议通过了管理层股票增值权政策,只是相关方案至今未获放行。看来,银行方面对于推行高额退休金制度的态度是积极的,银监会也有顺势而行之意,这项制度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变成现实。而笔者认为,银行高管的高额退休金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其所能发挥的激励和约束的作用非常有限,并可能带来负面影响。
中国银行(3.59,-0.04,-1.10%)业的特殊“国情”在于,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仍占据银行业的大半江山,如果国有银行可以实行高管高额退休金制度,那么就意味着其他国有企业也都可以实行这种制度,或许还意味着所有党政高官乃至所有公务人员,都应在退休时享受一笔高额退休金以示激励,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广大老百姓也不可能答应;另一方面,目前国有银行经营业绩普遍不理想,不良资产积重难返,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各家银行还处在“吃奶”阶段,仍需要国家不停地“输血”,如此情况下实行高管高额退休金制度,其正当性显然令人怀疑。
更为关键的是,如果高额退休金制度得以实施,如何保证高管的退休金与银行的经营业绩真正挂起钩来?如何排除考核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果缺少严格的审核门槛,如果高额退休金变成了每一名银行高管,只要他在职期间没犯大错便都能享受的待遇,其激励和约束作用便无从谈起。
在笔者看来,国有银行高管目前所享受的高待遇,本就应该是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如果某位银行高管工作不尽力或者业绩平平就可能被免职,就享受不到这种高待遇,那么无须高额退休金的激励,他们也会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正因为目前针对银行高管的处罚制度相对缺乏,或落实不力,才导致银行高管们高枕无忧,没有危机感,没有前进的动力。所以,与其推行高额退休金制度,不如完善和落实处罚制度,将目前银行高管所享受的高待遇作为激励和约束的手段。如果只奖不罚,只有激励没有约束,只有好处没有风险,单条腿走路,那么不管将退休金提高到何种程度,也难以在事实上形成对银行高管的有效激励与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