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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薪资体系方案四两拨千斤

来源:233网校 2007年6月23日

  一。底薪

  (1)底薪是为了确保营销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这也是为了确保营销人员基本稳定和增加他们安全感的保证。否则营销人员在一个企业连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没有的时候,是难以让他们做到安心工作的,更不要提团队的凝聚力了。

  (2)底薪的设置一般要根据和参考企业的实际情况、当地的基本工资水平(不宜低于政府核定的人民最低生活保障)、竞品企业的底薪状况来制定。

  (3)底薪可根据不同职别营销人员和同一职别的营销人员划分一定的底薪层级。比如:不同职别的营销人员底薪设置不一样(例如:营销总监的底薪是6000元/月,大区经理4000元/月等)和同是业务代表这一职别的营销人员可以划分一定的级别(一级业务代表1500元/月,二级业务代表1200元/月等)。企业底薪层级需要划分为几个层级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但是基本上同一职别的营销人员的底薪层级应在三个以上。

  (4)同一职别内每个人员的底薪最好不要固定,可以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结合上级评定、业绩状况等进行综合考评来确定,这样对底薪低的营销人员来讲可以让他们通过努力来获得较高的底薪,从而激发他们的斗志,而对于那些表现不好、业绩下降等的营销人员可以降低他们的底薪,从而让他们在工作中产生压力。

  (5)底薪最好不要参与企业硬指标的考核,比如销量等,即便是参与考核,也宜参与软指标的考核(比如执行力、工作态度等,直接由上级评定即可),而且考核的比例不宜超过底薪比例的10%.这是因为前面也讲过底薪是营销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如果让底薪参与硬指标的考核和考核比例过大,实际上就变成了基本保障无法做到保障了。但是小比例的对营销人员的软指标考核,则会适当给他们施加压力,同时也便于上级进行团队管理和工作的推进。

  二。奖金。

  (1) 奖金是营销人员收入的主要来源。起码奖金在整个营销人员的收入结构中要占到50%到60%或更多。这主要是让营销人员的收入主要靠业绩来体现,从而使他们产生足够的压力和动力。

  (2) 对于营销人员的奖金可以分为整体产品销量和专项产品销量(主要指企业的新产品、高利润产品、重要产品)两部分来考核。这两部分所占权重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划定。比如:某个营销人员的奖金系数为5000元/月,那么可以一分为二,整体销量考核2500元,专项产品销量考核2500元。那么他在某个月的奖金计算方式就是:2500元*产品整体销量达成率*整体产品销量所占权重+2500元*专项产品销量达成率*专项产品销量所占权重=(备注:*代表乘,+代表加)。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促使营销人员不但要提高自己所在市场的整体销量,还要积极去推广企业的新产品、高利润产品、重点产品,从而实现每个区域、每个市场的盈利能力。

  (3) 考核指标根据市场或区域的历史销量和企业的总体目标量以及企业对每个市场或区域的资源投入、规划等来制定。

  (4) 营销人员的奖金可以分为月奖和年奖两个部分或月奖、季奖、年奖三个部分。月奖则是当月随营销人员的工资发放,季奖则是一个季度兑现一次,年奖则是一年兑现一次。月奖、季奖、年奖在营销人员的整个奖金体系中所占比例由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但是一般来讲,在整体的奖金结构中,月奖所占的比重要适当大,季奖和年奖在营销人员奖金结构中所占比重不同职别的也可以尽量不同,越是职别高的营销人员季奖和年奖的在奖金结构中的比重应越来越高。之所以如此设置,一是为了增加营销团队的稳定性;二是要培养营销人员有一个整体规划的意识,保持市场的稳定或是稳定的持续增长,而不是单纯为了某个月而使市场的销量忽高忽低。之所以让季奖、年奖在奖金结构中职别越高所占比重越大,则是因为职别越高,对市场的整体规划的意识和能力要更强。

  (5) 与底薪设置一样,根据不同职别营销人员和同一职别的营销人员划分一定的奖金层级。并且设定奖金的自动升降级标准制度,比如连续两个月目标达成率在100%以上的营销人员从第三个月起奖金自动浮动一级,连续两个月目标完成率低于80%的营销人员从第三个月起奖金自动降一级。从而形成营销人员不靠走后门、拉关系来进行奖金升级而是靠业绩评本事来进行升降级的良好机制,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和竞争环境和机制。备注:在制度中需要明确每个营销人员升级只能到达自己所在职别的最高级而不能升到上一职别的奖金级别。比如区域经理降级升级只能升到区域经理奖金的最高级,而不能升到大区经理的奖金级别。

  (6) 为了确保企业的目标达到一定水平,可以在方案中规定达不到一定目标达成率的营销人员没有奖金。比如设定目标达成率70%以上的营销人员才可以拿到相应的奖金,那么凡是目标达成率低于70%的营销人员不拿不到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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