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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要约束与激励并存

来源:233网校 2007年6月23日
  中信证券( 57.80,-3.75,-6.09%)董事长王东明提出股权激励要约束与激励并存

  在论坛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东明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设计方面提出三点建议,他同时指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建立规范和有效的高管股权激励机制还处于摸索阶段,上市公司应该在股权激励机制方面达成相应的共识,共同推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推动上市公司业绩水平的提升。

  王东明表示,股权激励制度是现代企业人才激励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是国内企业应对人才竞争的迫切需要,同时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也为我国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王东明提出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设计方面的三点建议:

  首先,股权激励制度应当注重约束与激励并存。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而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和新会计准则的调整导致企业有更大的动力和灵活性去做高业绩,这使得高管层对公司业绩的价值取向变得尤为微妙。他表示,在实施股权激励的同时,必须加强上市公司高管层的约束机制。一方面要强化信息披露,严格会计审计制度,另一方面通过薪酬委员会等代表股东利益的机构大力加强监督。

  其次,设计科学合理条款是完善股权激励制度的关键。在激励目标上,不片面追求以股价考量的业绩标准,而注重成熟国家中通行的净资产收益率或股东收益率等标准,防止高管业绩目标的短期化。在激励时间上,应该倾向于长期激励,避免期限过短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激励方式上,对股票来源、行权价格、行权期限、行权比例等条款采取比较灵活的设计。

  第三,注重从多层次实现高管激励,创造强烈的归属感。他指出,这一机制有三个层次,即基于业绩的薪酬机制、基于权利的股权机制和基于价值的期权机制,并且在方案设计上注重短期、中期和长期激励的制衡。股权激励机制的核心是赋予公司高管强烈的归属感,激发其做强做大企业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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