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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二级人力资源考点:劳动关系管理

作者:233网校 2020-04-01 21:42:06
导读:2020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将在5月进行(因受疫情影响具体时间按照官方正式通知),对于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会涉及各章节复习,通过整理各章节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点方便大家备考,下面是233网校为大家整理2020上半年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第六章考点,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2020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将在5月进行(因受疫情影响具体时间按照官方正式通知),对于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会涉及各章节复习,通过整理各章节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点方便大家备考,下面是233网校为大家整理2020上半年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第六章考点,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1、劳动合同文本

法定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约定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密事项、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2、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种情况在试用期满后不再适用;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业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劳动者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劳动争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涉及的劳动争议专指劳动关系当事人或团体间发生的关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的纠纷。

7、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

8、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调解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工会参与处理劳动争议。

9、劳动争议调解时效: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调解协议。

10、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

(1)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强制性、及时性的特点;

(2)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措施,兼有行政与司法的双重特征;

(3)劳动争议仲裁应遵循的原则有:先行调解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回避原则和及时原则。

11、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和效力:

(1)申请时效: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2)处理时效:法律对仲裁处理劳动争议,规定了应在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

(3)裁决效力: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工伤(职业伤害):是指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或者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者职业病。

13、工伤的基本特征:工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对职工造成的伤害、工伤是对职工的人身伤害。

14、工伤保险的特征:具有法定性、具有救济性、具有社会性。

15、工伤保险的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社会统筹原则、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经济损失补偿与事故预防及职业康复相结合原则。

16、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时间界定、空间界定、职业界定、主观过错界定、法定特殊界定。

17、工伤认定的范围:工伤;视同工伤(A、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认定为工伤(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B、醉酒导致伤亡的;C、自残或者自杀的)

18、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而停工治疗并领取工伤保险津贴的期限。

19、集体合同:是工会与企业之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员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事项等签订的书面协议。

20、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合同内容不同、订立合同的作用不同、两者的效力不同。

21、集体合同的内容:标准性条款、目标性条款、程序条款。

22、集体合同的可备条款: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23、集体合同期限: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只对定期集体合同做出了规定,期限为1-3年。

24、集体合同订立原则:合法原则、平等协商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审查原则。

25、集体合同订立程序:签约阶段(确定集体协商代表 / 集体协商 / 职工会议讨论通过);审核阶段-政府确认阶段(审核机构及管辖权 / 报审及审查);公布阶段。

26、集体合同争议(集体合同纠纷):是集体合同当事人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劳动争议的一种表现形式。

27、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原则: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原则;保障社会公众整体利益原则。

28、处理集体合同争议的方法:双方协商;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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