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几年?解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
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
什么是“竞业限制”?解答:《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该条款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延续到了劳动合同终结后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解答:劳动者一旦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的相关协议,必须给予补偿吗?解答: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赋予了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方面的义务,因此,单位应对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