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错、流失、内耗、无法培训、高人力成本,HR该背锅吗?当然,HR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作为公司最重要的岗位之一,要为企业和老板承担起责任,风险从招聘开始,“人才”若是招错,流程不严谨,成本隐患
案例一:小刘入职A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4000元,如有加班,加班基数按2500元计算。入职3个月后,小刘认为公司加班太多,按2500元基数计算加班太亏,于是要求公司依据月工资4000元计付,公司以
加班工资年底扎堆结算行吗?解答: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
案例一:小刘入职A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4000元,如有加班,加班基数按2500元计算。入职3个月后,小刘认为公司加班太多,按2500元基数计算加班太亏,于是要求公司依据月工资4000元计付,公司以
人才招错、流失、内耗、无法培训、高人力成本,HR该背锅吗?当然,HR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作为公司最重要的岗位之一,要为企业和老板承担起责任,风险从招聘开始,“人才”若是招错,流程不严谨,成本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