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7号),2009年下半年参加一/二级鉴定的考生将进行综合评审。我市综合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评审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二级)、企业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物业管理师(二级)、营销师(一/二级)
二、评审方式:论文答辩
三、答辩时间:2009年12月12日8:30-16:30。
四、答辩地点: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原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江北区红石路255号(如图)
五、联系人:石珊67622375覃敏67622369
注:请广大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时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详细安排见附件2《综合评审考生安排表》,超过安排时间未到答辩现场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答辩程序及要求
2.综合评审考生安排表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