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9号)的部署,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营销师、秘书15个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将于5月17-18日如期举行。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及甘肃省的部分地区统一鉴定时间推迟,统一鉴定另行安排,请考生和所在地省级鉴定中心联系。
为了便于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我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010)84661120和考试当日的值班电话(010)84661130。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029-82233390 029-82233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