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4)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相关课题:
某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研修班的基本课题包括: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思维创新、工作分析与工作设计、人力资源规划与招聘技术、企业内训系统的建立与完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企业薪酬体系诊断与改革、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人际关系与沟通技巧以及企业文化与员工激励。(上述培训和职业鉴定报名地点在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