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2006年6月18日举行的省首次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试时间改为2006年7月9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9日。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文件笔试)三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操作技能100分,综合评审100分,各项考试均及格者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此外,应各培训机构及申报鉴定者要求,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4-1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3-2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和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4-3级)等鉴定考试日期调整到200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