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 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申报条件已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网”上的鉴定公告中详细列出,请各市和省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全国统考于开考前32天、全省统考于开考前25天。各市和省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将相应“报名录入器”生成的“考生报名数据”、《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六)报省鉴定中心(E-mail:jhw@js.lss.gov.cn和sly@js.lss.gov.cn)。省鉴定中心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部鉴定中心或组织专家命题组卷。
各地、省有关单位要不断改进完善考前准备、考场安排、人员配备等考务管理工作。各考场要按30人标准教室设置,保证一人一桌,机考的考点要保证一人一机,并留有10%的机器备用,每个考试点设1名总监考,每个考场至少派2名监考人员。考培要分离,各考点监考人员要相互交叉监考,切实履行职责,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省鉴定中心按试卷交接要求,将于开考前1天将试卷和答题卡发至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市鉴定中心在开考前1小时将试卷和答题卡发至各考点,为防止答题卡误涂、漏涂、不涂等现象,各考场监考人员要指导考生认真填写。考试结束后,考生答题卡必须按顺序装入答题卡密封袋内,考生试卷一律收回装入试卷袋中,并按考务管理规程要求将答题卡和考生试卷密封并于当天或次日送交省鉴定中心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5-83271726,统考当日值班电话025-8327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