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1、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2008年组织开展的全国统一鉴定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体请见附件1。
二、全国统一鉴定的考试日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上述15个新职业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2)。
三、有关要求
1、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考核。
2、考场设置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安排,原则上各设区市只设一个考点,所有考生必须到指定考点集中考试。同时,举办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和机构一律不得组织与考试相关的培训,必须实行考培分离。
3、各有关报名组织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有关要求审核考生资格条件(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申报条件可登陆江西省职业培训鉴定网www.jxzp.gov.cn查询)。
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考生需填写《江西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请表》(可登陆江西省职业培训鉴定网下载),同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对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鉴定考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在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核实后,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直至取消其培训机构资格。
4、各有关报名组织单位于每次统一鉴定考试日前40天(即4月7日与10月13日前),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系统,以职业为单位向省鉴定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制报名表和含考生信息的电子文档。另外,报名在录入考生信
息时,“工作单位”一栏统一填写报名机构(单位)名称。各报名单
位报名时同时缴纳有关鉴定费用。
报名时间:截止2008年4月7日
5、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省级监督举报电话:0791-6217020。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慧 谢忠祥
2、联系电话:0791-6210722 621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