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申报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办事指南
一、 申报条件
1.新引进的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须是2017年6月21日后引进到长沙市,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其职业资格证书须能在国家职业资格网站可以查询,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2.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其职业资格应是2017年6月21日后获得,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
3.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二、 奖励标准
对企业新引进和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奖励。同一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申报一次奖励。
三、申报资料
1.《长沙市企业职工职业资格晋级奖励申请表》;
2.申请人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新引进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障卡。
四、申报流程
申报→审核→公示→拨付职业技能晋级奖励资金
五、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
六、相应表格下载地址
http://link.233.com/15239
七、业务咨询地址、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609室,咨询电话为0731—84907917。
八、受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服务窗口或园区、区县(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人在市参保的,向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资料;在园区、区县(市)参保的,向相应的园区、区县(市)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资料。